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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航行通告审批 |
(一)执法依据:《江苏省内河航行通告和航行警告管理规定》。
(二)受理的条件或范围:本辖区内设置禁航区、进行水上、水下施工或者体育竞赛,以及其它有碍交通安全的活动。
(三)办理的程序:1.申请单位应填写《航行通告(警告)申请审批表》一式三份,内容包括:
(1) 申请的名称、目的、依据、活动的起止时间。
(2) 区域的具体范围,活动方式及主要安全措施等。
2.附送下列文件资料:
(1) 项目许可或规划许可的的文件副本;
(2) 航道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许可的文件副本;
(3) 施工方案(含现场布置图等资料);
(4) 需要特别维护的应提交特别维护申请书。
3.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,决定是否审批,并通知施工单位。准予发布的,在省,市一级刊物上边疆老师傅两次,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。
4.对超过审批权限的在十日内报省局审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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