/--> 近年来,张家港市地方海事处坚持依法行政、文明执法和早发现、早制止、早查处的原则,采取源头治理与现场治理有机结合,切实提升了辖区水上安全监管水平,三年来单位实施的行政处罚过程中,无一件投诉、诉讼、复议案。近年来,单位以建设平安水域为契机,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,开展各类执法活动,进一步规范海事执法行为,特别是按照上级要求,相继实施了“行政相对人联系制”、“行政执法回访制”、“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”等等,有效规范了单位行政执法行为。
据统计,仅2011年期间,单位共上航2989艇次,9354人次,巡航时间6196小时,巡航里程36000余公里。检查船舶61000余艘,纠正违章22000余次,案件查处率达100%,结案率10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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